2017年1月1日起,塔外交部领事总局及塔驻外外交、领事机构将启用签证办理电子系统,受理和审发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员签证申请。  

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员向塔驻外外交、领事机构递交申请签证材料及在塔外交部领事总局办理签证延期均需通过电子系统www.visa.gov.tj。根据预审核情况,塔领事官员将通过邮件请申请人提供必要材料。  

为避免误解,特别指出,新启用的塔签证办理电子系统和塔电子签证不相关联。塔电子签证办理网址为www.evisa.tj,且仅为赴塔旅游和商务人员颁发有效期90内一次入境签证,持电子签证在塔停留期不超过45天,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电子签证延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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